初等考試
114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20 題
根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申請設立或改制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者,自國民教育階段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幾人?
- A 600 人
- B 700 人
- C 900 人
- D 1,000 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教育哲學」的角度思考:實驗教育之所以稱為『實驗』,其核心目標是為了突破傳統大型學校的框架,並落實個別化教學。你認為要維持高度的靈活性、創新性與精緻度,學校的人數規模應該趨向『萬人大學校』還是『精緻小規模』?而在立法者的眼中,一個足以支撐基礎設施運作卻又不失靈活度的『小規模上限』,大約會落在幾百人還是上千人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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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 (A)。根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4條規定,學校法人及其他非營利之私法人申請設立或改制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者,應符合相關規定,其中針對學生人數之限制,法條明確規範:「每年級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五十人,自國民教育階段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六百人。」因此,依照法條原文,自國民教育階段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生總人數上限為600人,故選項 (A) 為正確答案。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 釐清私立實驗學校學生總數與各年級人數之法定門檻。
| 比較維度 | 國民教育至高中教育(K-12) | VS | 僅辦理高級中等教育 |
|---|---|---|---|
| 學生總人數上限 | 不得超過 600 人 | — | 不得超過 240 人 |
| 每年級人數限制 | 不得超過 50 人 | — | 不受 50 人之限制 |
| 法規條項 | 條例第 14 條第 1 項 | — | 條例第 14 條第 2 項 |
💬全學段規模較大(600人),純高中階段規模較小(240人)但配置較具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