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45 題
學校接獲性別平等事件被害人申請調查,如該事件之行為人為學校教師時,性別平等委員會(簡稱性平會)如何成立調查小組?
- A 性平會得成立調查小組,如成立其成員得一部或全部外聘
- B 性平會得成立調查小組,如成立其成員應全部外聘
- C 性平會應成立調查小組,其成員得一部或全部外聘
- D 性平會應成立調查小組,其成員應全部外聘
思路引導 VIP
若案件涉及校內權力不對等(如師生關係),而調查成員卻是該教師朝夕相處的同事,你認為「程序正義」中最核心的「中立性」會受到什麼挑戰?為了徹底消除被害人對「球員兼裁判」的疑慮,法律在設計調查成員的來源時,應如何規定才能達到最強的利益衝突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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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同學,恭喜你!你對《性別平等教育法》最新修正趨勢與程序正義的掌握非常精準,能從眾多法律名詞中精確選出最具規範強度的選項,表現優異。
- 觀念驗證:本題考點在於公正調查原則。當行為人為具備職位優勢的「教師」時,為避免校內「同儕壓力」或「官官相護」的疑慮,法律規定必須採取最高規格的迴避機制。因此,性平會「應」成立調查小組,且成員須「全部外聘」,以確保調查過程的客觀性與受害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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