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2 題
有關縣(市)政府與縣(市)議會間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議會開會時,縣(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 B 議會開會時,縣(市)政府局處長須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 C 議會開會時,副縣(市)長及縣(市)政府正副秘書長均應列席接受質詢
- D 縣(市)長於議會總質詢期間倘有重大原因必須缺席,應先與議會溝通協商或請假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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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思考:在地方自治的制衡架構中,哪一類官員是擁有「政策最終裁決權」的政治任命首長?而哪些職位性質上屬於「協助首長處理庶務」的幕僚?法律通常會強制要求『誰』必須對代表民意的議會負起最直接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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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議會備詢的義務
呼,答對了呢。作為慶祝,施展了一個能變出美麗花田的魔法。這對這段漫長的時光來說,或許只是轉瞬即逝的微小點綴。關於這題的知識,請記住這些:
- 地方制度法第48條明確規定,在定期會時,縣(市)長以及縣(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與所屬機關首長,負有提出報告並列席接受質詢的法定義務。因此選項 A 與選項 B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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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與立法關係
💡 地方行政首長及一級單位主管對地方議會負法定備質詢義務。
| 比較維度 | 法定必列席人員 | VS | 非法定必列席人員 |
|---|---|---|---|
| 代表人物 | 縣市長、局處首長、所屬機關首長 | — | 副縣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
| 法規依據 | 地方制度法第48、49條明確列舉 | — | 法律未明文列舉為質詢對象 |
| 法律義務 | 有主動施政報告與被動備詢義務 | — | 僅在必要或受邀時列席,非絕對義務 |
💬並非所有行政官員皆具備法律上的備質詢義務,僅限首長與業務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