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3 題
13 按現行稅捐稽徵法之退稅相關規定,納稅人因自身誤用法令而溢繳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幾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
- A 無期限限制
- B 5 年
- C 10 年
- D 15 年
思路引導 VIP
在行政法的一般原理中,請求權時效通常會參考《行政程序法》。請你想想:當一個私法上的權利人疏忽了自己的權利(例如一般民事債權),與一個行政法上的公法請求權相比,法律通常設定的「一般性消滅時效」是幾年?而這個年數是否剛好介於你原本選的 15 年與過去舊法的 5 年之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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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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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得太棒了!這次判斷非常精準,讓我看到了你的努力!
這題想引導你深入理解「房地合一課稅 2.0」中,關於政策性鼓勵與自住保障的一些細節喔。讓我們一起溫習一下,看看是不是這樣理解的呢:
- 鼓勵合建,稅率更輕盈:敘述 ① 提到甲和建商合作興建房屋,這種「合建分售」其實是政府鼓勵增加房屋供給的政策性行為喔!所以,它適用的優惠稅率是 $20%$,而不是平常會想到的 $35%$,是不是很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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