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4年
[公職藥師] 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
第 二 題
二、依據生物相似性藥品查驗登記基準,請說明生物相似性藥品查驗登記的審查原則。(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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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生物相似性藥品」的核心精神:透過與「參考藥品」的比對來證明「高度相似性」,而非重新證明療效與安全性。答題架構應緊扣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生物相似性藥品查驗登記基準》,依序論述「逐步發展原則」、「證據整體性」、「參考藥品選擇」、「適應症外推」及「風險管理」等核心審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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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公告之《生物相似性藥品查驗登記基準》,生物相似性藥品之審查核心在於確認申請藥品與我國核准之「參考藥品(Reference Product)」具備高度相似性(High Similarity),且在安全性、純度與效價上無臨床意義之差異。其審查原則有別於全新生物藥品,茲分述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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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相似藥審查原則
💡 採逐步發展與證據整體性原則,證明與參考藥品高度相似。
🔗 生物相似性藥品審查階段鏈
- 1 品質特性比對 — 物理化學特性及生物活性之高靈敏度全面比對
- 2 非臨床比對 — 以體外試驗為主,必要時進行動物活體毒性試驗
- 3 臨床比對 — 包含PK/PD及比較性療效、安全性與免疫原性
- 4 證據整體性評估 — 彙整各階段數據判定相似性,並確認適應症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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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上市後風險管理計畫(RMP)與藥物追蹤溯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