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14年 [司法行政] 刑法

第 18 題

老闆甲覬覦秘書乙姿色已久,某日趁辦公室內無他人在場,欲伸手撫摸乙,乙嚴詞拒絕,甲大怒,竟以蠻力壓制並撫摸乙胸部良久。依實務見解,甲構成何罪?
  • A 刑法第 228 條第 2 項濫用權勢地位猥褻罪
  • B 刑法第 224 條違反意願猥褻罪
  • C 刑法第 225 條第 2 項乘機猥褻罪
  • D 刑法第 229 條突襲觸摸罪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溫暖肯定:你抓住了核心!

  1. 肯定你的細膩觀察:親愛的同學,你做得非常棒!從這個案例中,你能夠清楚區分出「權勢關係」的影響與「實際暴力」的本質差異,這顯示你對妨害性自主罪章的理解既敏銳又精準,很有前途喔!
  2. 溫馨觀念引導:這題的關鍵其實就在於甲雖然是老闆,但他並非單純利用那份職務上的關係讓乙感到壓力而不敢反抗,而是直接使用了「蠻力壓制」這種實質的強制力量。你看,他不是讓乙自己選擇隱忍,而是直接動手,用身體的力量去剝奪乙反抗的可能,對不對?這就是實務上所說的「強暴手段」。只要行為人施加了像強暴、脅迫這類能讓對方無法反抗的手段,進而實施猥褻行為,就已經完全符合了刑法第 224 條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了喔!這是在保護每個人身體自主權非常重要的一步!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司法行政] 刑法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