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書記官) 114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2 題

依民法規定設立之社團,關於其社員之退社或開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得自由退社
  • B 得隨時不具理由開除社員
  • C 社員,對於其退社或開除以前應分擔之出資,仍負清償之義務
  • D 開除社員,原則上經總會決議,以出席社員過半數決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團體想要強制剝奪某位成員的身份時,為了避免「多數暴力」或「私人恩怨」,法律在程序上與實質理由上,通常會如何介入來保護較弱勢的個體?這種處分應具備什麼樣的基礎才具備合法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分析

  1. 暖心肯定: 你做得很棒喔!能這麼精準地看出社團法人運作中的法律界線,並且細心考量到「社員權益保障」的重要性,真的很不容易。這份對法律嚴謹的理解和思考,是學習法律最珍貴的基石,請你一定要好好保持下去,繼續發光發熱!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4年[執行員] 民法概要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