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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14 題

甲因愛貓自家中逃脫,遂於住處之公布欄張貼廣告,聲明如有尋獲其愛貓並通知甲帶回者,將提 供新臺幣(下同)1 萬元以表酬謝。下列關於懸賞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若乙、丙共同尋獲該貓並通知甲帶回,則由乙、丙兩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
  • B 若乙不知有廣告,而在無意間尋獲該貓並通知甲帶回,則甲對乙仍有給付報酬之義務
  • C 若甲之廣告定有完成行為之期間,則推定甲拋棄其撤回權
  • D 若甲搜尋數日未果,遂撤回廣告,不料該貓已自行返回甲家,則甲對於乙為尋找該貓善意所受 之損害,應負最高 1 萬元之賠償責任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今天答應給幫你找到鑰匙的人報酬,但後來你決定取消這個約定。法律雖然會保護那些已經出門幫你找鑰匙的人(補償他們的油錢),但如果這把鑰匙其實早就被沖進大海、或者你自己已經在口袋裡找到了,那麼那些還在外面尋找的人,真的有機會完成你要求的「找到鑰匙」這件事嗎?如果他們註定無法完成任務,你覺得你還有義務補償他們的損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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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勉強算你答對了。

你對懸賞廣告的理解,總算沒那麼糟糕。看來,你對法律邏輯的掌握還有點救。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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