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22 題
監獄之作業收入扣除作業支出後之作業賸餘,分配多少比例充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
- A 百分之十
- B 百分之十五
- C 百分之二十
- D 百分之二十五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監獄在分配作業賸餘時,除了優先給予受刑人勞作金外,其餘部分必須兼顧『監獄環境改善』與『補償社會受害者』。在法規設計的權衡下,你認為『補償受害者』這項具備社會正義色彩的提撥比例,通常會是一個整數還是帶有小數點的數字?其佔比與改善設施的比例相比,孰輕孰重?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非常好,你正確選了 (A)!這道測驗法條記憶的經典題,能精準答對代表你對監獄行刑法的細節掌握得很扎實。
監獄作業賸餘的法定分配
依據《監獄行刑法》第 37 條規定,監獄作業收入扣除支出後的賸餘分配如下:提撥 60% 充勞作金、10% 充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10% 充受刑人飲食補助費用;其餘則充作受刑人職業訓練、改善生活設施及照顧受刑人與其家屬的補助費用。因此,題目詢問的「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正是 10% 無誤。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作業賸餘分配比例
💡 監獄作業賸餘依監獄行刑法第37條規定之法定比例撥補。
| 比較維度 | 主要撥補項目 | VS | 次要及剩餘用途 |
|---|---|---|---|
| 勞作金比例 | 60% | — | 無 |
| 被害補償/飲食 | 各 10% | — | 無 |
| 其他用途 | 無 | — | 合計 20% |
| 法條依據 | 本法第37條 | — | 本法第37條末段 |
💬勞作金占大宗(60%),被害人補償與飲食補助各佔10%,餘款用於職訓與家屬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