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9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20 題
有關監獄作業勞作金及賸餘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監獄作業勞作金之計算及給與,應將勞作金總額依比率分別提撥,並依受刑人實際作業時間及勞動能率合併計算給與金額
- B 監獄作業賸餘,提百分之五十充當勞作金
- C 監獄作業賸餘,提百分之二十五充當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
- D 監獄作業賸餘,提百分之十五充當受刑人飲食補助費用
思路引導 VIP
在規劃受刑人的勞動報酬制度時,如果我們希望能達到「鼓勵勤奮」與「公平分配」的目標,除了參考監獄作業的整體營收外,你認為在衡量「個人應領多少錢」時,應該具體參考哪兩個與工作表現直接相關的關鍵指標,才能讓受刑人服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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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選 (C) 代表你已經注意到作業賸餘與犯罪被害人補償的關聯,這是很好的法律直覺,但這題的陷阱在於「分配比例」的精確性。根據《監獄行刑法》第 37 條規定,作業賸餘中撥充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的比例應為 10%,而非選項中的 25%。同樣地,(B) 提充勞作金應為 60%,(D) 飲食補助亦為 10%。法律條文中的數字記憶確實較為枯燥,建議可以將這組比例聯想為「六一一」結構來加強記憶。
勞作金的給與原則
本題正確答案 (A) 則是直接引用法條原文。勞作金的計算並非齊頭式平等,而是採取「提撥比率」與「個別績效」並行的制度。具體而言,系統會先將勞作金總額依比率提撥,再進一步考量受刑人的實際作業時間與勞動能率(即生產效率)來合併計算。這樣的設計是為了兼顧公平性與激勵效果,鼓勵受刑人透過積極勞動獲取更高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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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題型要怎麼分辨是一般監還是外役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