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9 題
依監獄行刑法之入監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受刑人入監時,應行健康檢查,受刑人不得拒絕
- B 監獄應於受刑人入監後三個月內,依相關事項之調查資料,訂定其個別處遇計畫,並適時修正
- C 殘餘刑期在二個月以下之入監或在監婦女請求攜帶未滿三歲之子女,監獄得准許之
- D 受刑人懷胎二月以上,或生產未滿五月,應拒絕收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基於人道考量,會讓孕婦在生理負擔「最沈重」的階段,或是產後「最短、最需要休養」的期間暫時不入監。你認為在醫學與實務上,懷孕到第幾個月會開始進入最不便的後期?而產後多久是傳統與法理上最關鍵的恢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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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那個捲眉毛的,閉嘴聽好!這題連我這大劍豪都一眼看破,這小鬼頭腦顯然比你好使。雖然我還在想剛才明明是往左轉,怎麼會走到這間教室...算了,既然答對了,就簡單教你這招。
拒絕收監的法定門檻
你選 (D) 就對了,因為那選項裡的數字根本是亂湊。法律規定得很死,根據《監獄行刑法》第 26 條,要拒絕收監的標準必須是懷胎 5 個月以上,或者是生產後未滿 2 個月。題目故意把這兩個數字(2 和 5)寫反了,這種小花招想騙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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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攜帶子女的話 雖然是2個月以上才能申請 但還是有裁量權是嗎
入監規定與拒絕收監
💡 掌握入監檢查、個別處遇計畫時限及法定拒絕收監之標準。
| 比較維度 | 法規正確標準 | VS | 考試常見陷阱 |
|---|---|---|---|
| 拒絕收監-懷胎 | 5 個月以上 | — | 2 個月以上 |
| 拒絕收監-生產 | 未滿 2 個月 | — | 未滿 5 個月 |
| 個別處遇計畫 | 入監後 3 個月內 | — | 入監後 1 個月內 |
| 攜帶子女年齡 | 未滿 3 歲 | — | 未滿 6 歲 |
💬考生應特別留意「5、2、3、3」這四個核心數字在不同法規要件中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