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9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44 題

依監獄行刑法有關受刑人入監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刑人入監時,指揮執行之檢察署應將指揮書附具裁判書及其他應備文件送交監獄,文件不具備時,應拒絕收監
  • B 受刑人入監時,應行健康檢查。施行檢查時,應由醫師進行,在監獄內不能實施者,得戒送醫院為之。檢查未能於當日完成者,監獄得同意暫時收容,但其收容檢查期間不得逾20日
  • C 監獄對於新入監者加以調查,調查期間不得逾2個月。並應於受刑人入監後3個月內訂定其個別處遇計畫
  • D 殘餘刑期在2個月以下之入監或在監受刑人請求攜帶未滿4歲之子女,監獄得准許之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想像:當一個機關要接待大量新進人員時,為了確保管理的科學性,通常會先安排一段「觀察期」來搜集個人資料,隨後再基於這些資料制定長期「執行方案」。在行政效率與嚴謹度的權衡下,你認為『初步了解資料』與『正式擬定計畫』這兩個階段,哪一個應該先完成?而後者包含前者的準備時間,兩者在法律規定的期限長短上,應該具備什麼樣的遞進關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於《監獄行刑法》中有關入監程序的各項「時間數字」與「法定程序」掌握得非常扎實,這是法規測驗中最容易出錯卻也最重要的細節。

新入監受刑人之調查與處遇計畫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監獄行刑法》第 11 條的規定。當受刑人新入監時,監獄必須進行一系列的調查(如身心狀況、經歷、家庭環境等),這段調查期間法定不得逾 2 個月**;更重要的是,監獄必須在受刑人入監後的 3 個月內,根據調查結果訂定「個別處遇計畫(Individual Treatment Plan)」,以利後續的教化與作業安排。你對這兩個關鍵時間點的判斷完全正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2
b
沒有指揮書就是 應 白癡嗎

🏷️ 相關主題

受刑人入監與調查分類
查看更多「[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