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14年
[地政]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土地利用
第 一 題
📖 題組:
我國為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並遏止投機炒作,於民國 110 年施行實價登錄 2.0 (即平均地權條例等法規修正案)。在此法規架構下,請回答下列問題:(2 題,共 20 分)
我國為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並遏止投機炒作,於民國 110 年施行實價登錄 2.0 (即平均地權條例等法規修正案)。在此法規架構下,請回答下列問題:(2 題,共 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A 君將其名下甲土地出售予 B 君、C 君、D 君三人,由 B 君、C 君與 D 君共有甲土地,請問,甲土地的買賣案件,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應於何時申報登錄交易資訊(5 分)?如未申報應如何處罰(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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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實價登錄2.0將申報時機提前至「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違規罰則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81 條之 2 規定,處罰鍰並限期改正。
小題 (二)
為防止不肖業者及投機客炒作行為,政府對買賣新建成屋有關買賣契約、定金之交付與收受,分別定有哪些規範及罰則?(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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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新建成屋/預售屋之「定金收受(紅單管理)」與「買賣契約轉售限制」進行說明。包括須以書面確立價格且不得約定保留權(禁紅單轉售),以及新法限制契約轉售給第三人。
📜 參考法條
平均地權條例第 47 條
平均地權條例第 47 條之 3
平均地權條例第 81 條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