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14年
[地政]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土地利用
第 二 題
📖 題組:
A 君有一筆甲土地。請依照下列情境回答問題:(3 題,每題 5 分,共 15 分)
A 君有一筆甲土地。請依照下列情境回答問題:(3 題,每題 5 分,共 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二)
如果甲土地被區段徵收,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A 君申請發給抵價地,其抵價地之面積應如何計算?
思路引導 VIP
對應土地徵收條例第 39 條規定:抵價地總面積比例及個別地主權利價值之折算計算方式。
小題 (一)
如果 A 君將甲土地出租予 B 君建築房屋,然 B 君尚未動工興建,該土地即被劃入市地重劃範圍,並規劃為「兒童遊樂場用地」。請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說明 A 君及 B 君間之租賃關係應如何處理?
思路引導 VIP
對應平均地權條例第 63 條(或市地重劃相關條文):租用土地建築房屋,因重劃致不能達到租賃目的時,租賃關係之處理方式及補償規定。
小題 (三)
如果甲土地一部分被徵收後,剩下的殘餘部分土地不足以利用時,而 A 君又已死亡,請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說明應如何申請一併徵收?
思路引導 VIP
對應土地徵收條例第 8 條規定:殘餘土地不能為相當使用時得申請一併徵收之期限,以及所有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如何行使(得由繼承人會同申請)。
📜 參考法條
平均地權條例
土地徵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