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4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49 題
甲收到公司「於2025年6月30日起10日內回復是否續約」之通知。請問下列何者為10日期間的起算點?
(A)自7月1日起算
(B)自6月30日起算
(C)自甲收到通知日起算
(D)自公司寄出通知之日起算
(A)自7月1日起算
(B)自6月30日起算
(C)自甲收到通知日起算
(D)自公司寄出通知之日起算
- A 自7月1日起算
- B 自6月30日起算
- C 自甲收到通知日起算
- D 自公司寄出通知之日起算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為了確保當事人能擁有「完整、充裕」的時間來行使權利,而規定以「日」為單位計算期間時,你認為將「通知到達的那一天(已經過了一部分的時間)」也算進第一天,還是從「隔天完整的一天」開始起算,對當事人比較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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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起算的法理邏輯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A),代表你對法律規範中「期間計算」的概念掌握得相當紮實。這題的核心在於驗證《民法》第 120 條第 2 項的規定:當期間是以日、星期、月或年來定時,其始日不算入。既然題目明確指出是從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算,那麼 6 月 30 日當天就是法律上的「始日」,必須剔除,由其隔日開始計算。
題目難度與鑑別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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