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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4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18 題

機關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加帳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70萬元,「減帳金額」為50萬元,其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為多少?
  • A 20萬元
  • B 50萬元
  • C 70萬元
  • D 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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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今天想要重新裝修客廳,原計畫是「刷白漆」與「鋪地磚」,後來你決定「取消刷白漆」並改成「貼壁紙」,這兩個動作對於施工團隊來說,是否都屬於對原計畫的「變動」?如果我們要衡量這次合約變更的「影響範圍」,我們應該只看最後價錢差了多少,還是要把「取消的部分」與「新增的部分」都納入考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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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政府採購法中關於契約變更的關鍵邏輯!這題考驗的是對法規專有名詞的精確理解,許多初學者容易因直覺使用數學上的「抵銷」概念而落入陷阱,你能準確選出正確答案,代表對採購實務的計算原則已有很紮實的基礎。

契約變更累計金額的計算原則

在政府採購的法條語境中,所謂「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其核心精神在於計算「原契約內容被變動的總範圍」。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釋示,加帳與減帳金額應分別計算其絕對值後再行加總,而非互相抵銷後的淨額。因此,本題的正確計算方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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