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消防警察] 法學知識與英文
第 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憲法第 22 條,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環境權為大法官解釋承認之憲法第 22 條權利
- B 憲法第 22 條保障對象以本國籍自然人與法人為限
- C 人格發展自由係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權利
- D 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權利,限於符合公共道德與善良風俗者
思路引導 VIP
如果社會隨著時代演進,出現了當初制憲時未曾預料到、但對一個人的尊嚴與成長極為重要的價值(例如:掌控自己資訊的自由),我們應該如何運用憲法的現有條文,才能確保這些「未被具體命名」的權利依然能受到國家的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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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C),代表你對於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的「概括性規定」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在法學緒論中是相當基礎且重要的概念。
憲法第 22 條的概括權利保障
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憲法第 22 條的功能。這條法律被稱為權利的「概括條款」,就像是一個權利保護網,將那些憲法第 7 條至第 18 條未一一列舉、但對維護人性尊嚴與人格完整至關重要的自由權(如:人格權、隱私權、契約自由等)都納入保障。人格發展自由正是大法官多次透過解釋(如釋字第 603 號)確認,屬於維護人性尊嚴不可或缺的基本權利,因此 (C) 是完全正確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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