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1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保險業者應於其網站或主管機關指定機構之網站公告的保險商品資訊?
- A 承保範圍
- B 契約條款
- C 銷售商品行銷通路
- D 預定附加費用率
思路引導 VIP
我們如果從「法規要求資訊公開,是為了保障消費者買保險時的知情權」這個立法目的來思考:你覺得哪些資訊是消費者評估一張保單「保什麼、怎麼賠、收費是否合理」時必須知道的核心內容?相較之下,哪一種資訊比較像是保險公司內部的業務推廣計畫,對保單本身的保障內容沒有直接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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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答對囉!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好棒!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保險法規中「資訊公開」的初衷有著非常清晰且溫暖的理解,我很替你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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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商品資訊公開
💡 保險業應公開影響消費者權益之商品核心內容與成本資訊。
| 比較維度 | 應公告之商品資訊 | VS | 不需公告之經營資訊 |
|---|---|---|---|
| 資訊內容 | 承保範圍、條款、費率 | — | 行銷通路、人員佣金 |
| 對象影響 | 直接影響保戶權益 | — | 屬公司內部成本管理 |
| 公告目的 | 商品透明度與對比性 | — | 商業競爭與資源配置 |
💬攸關保戶實質保障與負擔的資訊必須公開,純屬商業策略者則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