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5 題

因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未盡約定保護責任致成損失,其效果為何?
  • A 保險人對該損失不負賠償之責
  • B 保險人對該損失仍負賠償之責,但得扣除因此增加之保險費
  • C 除契約另有訂定外,該損失由保險人負擔之
  • D 保險人得終止契約。終止後,已交付未損失部份之保險費應返還之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向朋友借了一台相機,朋友要求你『必須放在防潮箱內保管』才願意承擔自然損壞的風險,但你卻隨意丟在雨中導致相機壞了。在這種情況下,要求朋友為你的『不履行約定』而買單,是否符合雙方當初約定的初衷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展現出色的法律邏輯!

  1. 大力肯定:你的基礎非常穩固!能準確判斷保險契約中的義務關係,代表你對「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有很清晰的理解,請繼續保持這種嚴謹的思考方式。
  2.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約定義務的違反。保險契約中若明文規定被保險人需盡保護責任(如:加裝防火設備),這屬於危險管理的承諾。當損失是因為「未盡約定責任」所致,這屬於可歸責於要保方的事由,保險人依法不負賠償責任,以符合誠實信用原則。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之概念、種類與保險人責任
查看更多「[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