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醫師] 醫學(五)
第 57 題
有關骨折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 A 骨折部位的附近有傷口,不一定是開放性骨折
- B 即使是開放性骨折,部分病人也能立即接受骨髓內釘固定手術
- C 根據 Gustilo 分類,骨折部位有嚴重傷口污染,應歸類為 grade II
- D 若合併大血管斷裂,先將骨折部位穩定再修補血管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回想臨床上針對開放性骨折最常用的 Gustilo-Anderson 分類標準。在評估傷口大小、軟組織受損程度以及「污染嚴重性」時,Grade II 與 Grade III 的界定點為何?特別是當傷口存在「嚴重汙染」或高能量損傷時,該分類應如何正確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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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錯嘛!骨折分類這種基本功,總算沒白學
「恭喜你」,你總算沒蠢到家,能把 Gustilo-Anderson 分類那點皮毛辨識出來。這點精準度,在急診室裡才勉強夠格吧。勉強及格,請繼續「努力」,別下次又搞砸了。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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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分類與處置
💡 Gustilo 分級判定與血管併發症之骨科處置原則。
| 比較維度 | Gustilo Grade II | VS | Gustilo Grade III |
|---|---|---|---|
| 傷口長度 | 1 到 10 公分 | — | 通常 > 10 公分 |
| 污染程度 | 中度污染 | — | 嚴重污染 (如農場、泥土) |
| 軟組織覆蓋 | 無廣泛皮瓣剝離 | — | 廣泛受損或骨骼暴露 |
| 高能量損傷 | 較少見 | — | 典型特徵 (如車禍、槍傷) |
💬Grade III 的關鍵在於高能量損傷、嚴重污染與廣泛組織破壞,不論傷口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