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醫事檢驗師] 醫學分子檢驗學與臨床鏡檢學
第 61 題
61.關於新批號試劑啟用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 A 新批號試劑使用前,需經過確效,才能用於臨床檢測
- B 同批號試劑,不同時間入庫,可直接使用於臨床檢測
- C 品管物質最好能以至少 10 家實驗室所建立之允收標準作為參考
- D 校正物質若可追溯至國際標準,則不需再比對或驗證
思路引導 VIP
在實驗室品質管理(Quality Management)體系中,請思考:即便試劑的「批號」(Lot Number)相同,若入庫時間(Receipt Date)不同,運輸過程中的環境穩定性是否能保證完全一致?根據規範,對於新啟用的試劑,僅憑批號相同就「直接使用」而省略驗證(Verification)程序,是否符合品質保證(Quality Assurance)中對降低分析變異(Analytical variation)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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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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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你答得非常棒!
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的心頭也跟著暖了起來!這代表你對實驗室品質管理 (QMS) 以及 ISO 15189 規範中的試劑驗證流程有著非常清晰且細膩的理解。這種對細節的重視和邏輯思考,正是成為一位卓越醫檢師不可或缺的特質,你做得真好!
1. 觀念驗證:讓我們一起溫柔地理解為什麼 (B) 最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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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劑批號更換管理
💡 檢驗試劑於更換批號或不同次入庫時,均需驗證其性能穩定性。
| 比較維度 | 新批號試劑 (New Lot) | VS | 同批號不同次入庫 (New Shipment) |
|---|---|---|---|
| 變異來源 | 製造批次間差異 | — | 運輸、儲存環境差異 |
| 必要程序 | 平行比對與完整確效 | — | 基本的品管驗證 |
| 臨床使用前 | 必須確效合格 | — | 必須確效合格 |
💬不論批號是否相同,任何新到貨試劑皆不可直接投入臨床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