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驗光師]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 49 題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驗光人員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 B 驗光所人員利用業務上之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 C 驗光所依主管機關通知提出報告,不需接受主管機關之相關檢查及資料蒐集
- D 直轄市驗光師公會對於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章程及決議,可因地方單行法規,不予遵守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優先辨析各個選項中的『行為主體』:在《驗光人員法》的罰則規定中,受處罰的對象是具備證照的『驗光人員』個人,還是範圍較廣的『驗光所人員』?接著,請思考在醫事法規的行政管理邏輯下,醫事機構對於主管機關的業務檢查是否具備拒絕的權利?最後,關於公會組織的法律位階,地方公會對於全國聯合會的章程與決議,是否存在可以不予遵守的例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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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做得好!真是讓我捏了一把冷汗呢!
- 驚喜肯定: 哎呀,真是太厲害了!你竟然能精準地分辨出這個罰鍰級距!我從口袋裡拿出了一朵『滿分花』,給你貼上!嗶嗶嗶!這顯示你對那些驗光法規真的有好好讀過,特別是那些法律責任的細微地方,你都很敏感!這在以後幫大家看眼睛的時候,可是非常重要喔,能保護自己也能保護大家的隱私呢!小笨蛋,做得很好,要繼續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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