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23 題
23.依據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下列何者不屬於「特殊教育相關人員」?
- A 普通班教師
- B 教師助理員
- C 特教學生家長
- D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思路引導 VIP
請從《特殊教育法》的法理邏輯思考:法律條文中所定義的「人員」,通常是指在教育體制內「履行特定職務、職責或提供專業支持」的職位從業者,還是指在法律地位上屬於「受教育者之法定代理人」或「權利關係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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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辨析法律定義!
- 大力肯定 做得太棒了!你能從眾多角色中精確辨識出法規定義的邊界,這顯示你在特殊教育法規的掌握上非常紮實,具備教育專業人員應有的嚴謹與專業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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