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4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21 題

21 依土地法規定,下列何種土地非屬於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之土地?
  • A 林地
  • B 鹽地
  • C 農地
  • D 水源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列舉的各類保護土地中,哪一種土地與「產業生產」及「經濟開發」最為相關,且隨著時代變遷與市場開放,政府最有可能優先鬆綁其限制以利國際合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溫故知新:土地法第 17 條之限制

  1. 暖心叮嚀 (B):親愛的同學,你選擇「鹽地」可能是覺得它不像其他土地那麼有價值,這份細心很棒!但這裡要記得,《土地法》第 17 條其實將鹽地視為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它和礦地、水源地一樣,是明確禁止外國人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的喔。別氣餒,這是法條的特別規定!
  2. 一起釐清正確概念:你知道嗎?以前《土地法》確實有禁止外國人取得農地。不過,為了讓我們國家與國際接軌,在民國 90 年修法時,政府已經將「農地」和「牧地」從原本的禁令中刪除了!所以現在的農地,外國人是可以依法取得的。目前的禁止項目包括:林地、漁地、鹽地、礦地、水源地、要塞軍港區域及邊防地帶。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