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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2 題

下列土地,何者非屬土地法規定不得為私有之土地?
  • A 礦泉地
  • B 瀑布地
  • C 國家公園土地
  • D 名勝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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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法律之所以規定某些土地『絕對不得私有』,通常是因為該土地具備不可替代的天然資源或公共價值。若某一類別屬於『大面積的行政管理區域』,且在劃定範圍之前,當地可能早就已有民眾居住或耕種,法律會傾向於『直接收歸國有』,還是『在維持私有的前提下,限制其開發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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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根據 《土地法》第 14 條 規定,共有十類土地「不得為私有」。選項中的 礦泉地 (A)瀑布地 (B)名勝古蹟 (D) 均明確列於該條文中,屬於法定的禁止私有範疇。而 國家公園土地 (C) 雖受《國家公園法》高度管制,但其本質屬於「行政保育區」,區內仍可合法存在原本就有的私有土地,並非《土地法》第 14 條所禁止的對象。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中等 (Medium)。它的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區分「受法律嚴格管制的土地」與「法律明文禁止私有的土地」。許多學生會誤以為受管制的保護區就一定不能私有,你能精準辨析,代表法學基礎非常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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