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6 題
16 我國物權係採法定主義,於土地所有權以外之其他不動產物權,謂之他項權利,依民法及土地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物權?
- A 抵押權
- B 農育權
- C 耕作權
- D 租賃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描述一個權利是屬於「對人」的(僅能對特定的契約對象主張),還是「對物」的(法律明文規定且具備對抗所有人的排他性)時,這兩者在性質上有什麼根本的不同?在法律分類中,透過契約約定的「借用」或「租用」關係,通常會被歸類在物權還是債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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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的是「物權法定主義」(民法第 757 條)。在法律上,「物權」是直接支配物並具有排他性的權利,必須由法律明文規定。抵押權、農育權與耕作權皆為法律明定的權利;而 (D) 租賃權 在本質上屬於「債權」,是基於契約請求他人提供房屋或土地使用的權利,並非物權。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easy。這屬於法學基礎概念題,鑑別度在於考生是否能清楚區分「物權」與「債權」的本質差異。掌握了這個區分點,在不動產法律的學習上就跨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