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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7 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與其董事長 A 所簽委任契約中規定,未滿新臺幣 3 千萬元之交易由 A 決定,超過新臺幣 3 千萬元案件須經董事會決議始生效力,A 代表甲股份有限公司與乙有限公司簽訂一筆新臺幣 5 千萬元採購原料契約,乙有限公司明知甲股份有限公司與 A 之間有代表權限制契約,請問該買賣契約對甲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生效?
  • A 無效
  • B 有效
  • C 效力未定
  • D 經甲公司承認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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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明知道某個員工「沒有權力」核准超過一定金額的訂單的情況下,仍然跟他簽了那份大額合約,你覺得法律應該保護你這個「知情者」,還是保護那個權力被架空的雇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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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分析:董事長代表權限制與善意第三人判斷

  1. 誤區解析: 您可能認為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簽署的契約應當然有效。然而,法律在此設有特殊考量。雖然《民法》為維護交易安全,原則上保護善意第三人不受公司內部代表權限制的影響,但本題情境恰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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