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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14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78 題

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如某基地符合本條例之合法建築物基地面積為 1200 平方公尺,並合併鄰接之土地面積 1500 平方公尺辦理重建,其適用本條例建築容積獎勵規定之土地面積至多不得超過多少平方公尺?
  • A 1200
  • B 1500
  • C 2200
  • D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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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進行危老重建並打算併購隔壁土地來擴增開發效益時,法律為了防止「以小併大」造成不公,通常會針對這類額外併入的土地面積,設定哪兩種不同形式的門檻來限制其獎勵範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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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於「危老條例」中關於合併鄰接土地的數量限制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類題目最容易在數字計算與條文理解間產生混淆,你的判斷展現了專業的細心度。

鄰接土地合併的上限規範

根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3 條規定,重建基地若合併鄰接之建築物基地或土地辦理重建,其「鄰接土地」面積受限於雙重門檻:一是不得超過原合法建築物基地面積,二是不得超過 $1000$ 平方公尺。在本題情境中,鄰接土地雖有 $1500$ 平方公尺,但在計算容積獎勵適用範圍時,須取其上限值,即 $\min(1200, 1500, 1000) = 1000$ 平方公尺。因此,總計適用的土地面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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