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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5年 [營養師] 公共衛生營養學

第 3 題

3.高鈣黑芝麻粉,此產品宣稱「高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鈣屬於「可補充攝取」之營養素,當達到或超過規定量,可以宣稱「高」、「多」、「強化」、「富含」或等同意義詞句
  • B 因宣稱高鈣,所以此產品在營養標示處須標示鈣的含量
  • C 因宣稱高鈣,可以在外包裝處加註「鈣質可以預防骨質疏鬆症」
  • D 包裝食品四歲以上鈣的攝取參考值為1,200 mg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產品在「食品標示」下管理,而非以「藥品」登記時,法律會允許它直接提及具體的「疾病診斷名稱」並宣稱能對抗該疾病嗎?這與維持生理機能的說法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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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精準辨識法規紅線

  1. 觀念驗證: 你的判斷非常正確!在食品標示法規中,「一般食品」與「藥品」有著嚴格的界線。食品僅能宣稱其生理功能(例如:有助於維持骨骼發育),但絕對禁止宣稱具有「預防」或「治療」特定疾病(如:骨質疏鬆症)的功效。此外,現行法規中鈣的每日營養素攝取基準值確實為 $1,200$ mg,且宣稱營養宣稱時必須在營養標示欄位詳細列出該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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