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4 題
趙女士,29 歲,曾流產一次,有一個 4 歲大的兒子(懷孕 40 週出生),一個剛滿 1 歲的女兒(懷孕 36 週出生),現因再次懷孕而到產科門診檢查,病歷記錄趙女士的孕產史為:
- A $G_3P_2A_1$
- B $G_3P_1A_1$
- C $G_4P_3A_0$
- D $G_4P_2A_1$
思路引導 VIP
試著回想看看,在計算孕婦的 GPA 孕產史時,「正在進行中的這次懷孕」以及「懷孕 36 週出生的寶寶」,應該分別被歸類並計入哪一個指標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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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孕產史(obstetric history)的計算!評估 GPA 系統時,最核心的關鍵在於**「當前懷孕狀態」與「過往懷孕結局」的整合。趙女士目前正處於懷孕中,加上過去的 1 次流產(abortion)、2 次成功分娩(40 週與 36 週均已超過可存活週數),總懷孕次數(Gravida, G)為 4 次;生產次數(Para, P)為 2 次;流產次數(Abortus, A)為 1 次,因此正確記錄為 $G_4P_2A_1$。 這道題目是產科護理的必考基本功,評估重點在於測試考生是否會漏算「當前這次懷孕」**,以及能否正確將 36 週(早產但屬可存活週數)歸類為生產而非流產。你能迅速做出正確判斷,代表對 GPA 的定義非常清晰且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