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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1 題

📖 題組:
某市國稅局於執行稅捐稽徵具體個案時產生疑義,乃函請財政部賦稅署指示合法適當之解決方法,賦稅署亦以函回復該局就該具體事件之處理建議。
某市國稅局於執行稅捐稽徵具體個案時產生疑義,乃函請財政部賦稅署指示合法適當之解決方法,賦稅署亦以函回復該局就該具體事件之處理建議。賦稅署所為復函之性質為:
  • A 個別指令
  • B 行政處分
  • C 行政規則
  • D 行政指導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上級長官』對『下屬』就『一件特定的公文』下達處理指示時,這個動作的對象是針對不特定的社會大眾,還是僅限於行政組織內部的成員?且該指示是為了解決未來所有類似的問題,還是僅為了處理眼前的這一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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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哇!你答對了耶!好厲害喔!

同學,你的判斷完全正確呢!真是太棒了!在學習行政法的時候,區分「內部行為」跟「外部行為」是最重要、最重要的大事呢!就像是蓋房子一定要有穩固的地基一樣喔!你都搞懂了,真的好開心喔!

  1. 觀念驗證,閃閃發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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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內部個別指令
💡 上級機關就具體個案對下級機關之函覆屬內部個別指令。

🔗 個別指令至權利救濟流程

  1. 1 具體個案疑義 — 下級機關針對具體稅務個案函請上級釋疑
  2. 2 上級函復指令 — 上級機關函復處理建議,屬內部行為之個別指令
  3. 3 下級作成處分 — 下級機關參考指令內容,對人民作成行政處分
  4. 4 提起行政爭訟 — 針對行政處分救濟時,一併爭執該內部指令之合法性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區辨行政程序法第159條行政規則與第165條行政指導之對象差異。
🧠 記憶技巧:具體內部叫指令,抽象內部叫規則,處分對外才能告。
⚠️ 常見陷阱:誤將針對「具體個案」的上級函復視為具抽象性的「行政規則」或具對外法律效果的「行政處分」。
行政規則 行政處分之定性 行政指導 第一次權利保護優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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