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37 題
📖 題組:
所得稅法規定對於特定違法行為,應裁處應繳稅額 1 倍以下之罰鍰。財政部為協助各區國稅局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對於應繳稅額達一定金額以上者,規定皆裁處應繳稅額 1 倍之罰鍰。上述「倍數參考表」之性質,為:
所得稅法規定對於特定違法行為,應裁處應繳稅額 1 倍以下之罰鍰。財政部為協助各區國稅局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對於應繳稅額達一定金額以上者,規定皆裁處應繳稅額 1 倍之罰鍰。上述「倍數參考表」之性質,為:
所得稅法規定對於特定違法行為,應裁處應繳稅額 1 倍以下之罰鍰。財政部為協助各區國稅局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對於應繳稅額達一定金額以上者,規定皆裁處應繳稅額 1 倍之罰鍰。上述「倍數參考表」之性質,為:
- A 法規命令
- B 行政規則
- C 行政處分
- D 行政指導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給予行政機關一個「範圍」(例如 1 倍以下)來決定處罰力度時,上級機關為了讓所有公務員的裁處標準統一,所頒布的「內部作業指引」,其性質是屬於對全體國民生效的「正式法律命令」,還是僅用於規範政府機關內部作業的「辦事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