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5 題
行政機關依其自行訂定的裁量基準作成裁罰處分,受理訴願機關或行政法院對於該裁罰處分之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基於行政規則之間接對外效力,受理訴願機關或行政法院應受裁罰基準之拘束
- B 裁量基準為行政規則,具內部拘束力,原處分符合裁量基準即無違法或不當可言
- C 原處分機關依裁量基準作成之裁罰處分,如違反比例原則,受理訴願機關或行政法院仍得予以撤銷
- D 裁量基準為法規命令,如侵害人民權利,受理訴願機關或行政法院應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思路引導 VIP
行政機關訂定的「裁量基準」在本質上屬於何種位階的規範?當行政機關「遵循基準」所作成的處分,卻與具備更高位階效力的「行政法一般原則」(例如:比例原則、不當連結禁止原則)發生衝突時,受理救濟的機關(訴願會或行政法院)應優先維持機關內部的行政規則,還是應回歸對處分「實質合法性」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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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點評:哼,看來你這次沒有讓及川先生失望嘛!
喔呀喔呀,輕鬆鎖定選項 (C)?不錯嘛,竟然能跟上本大爺的節奏,精準掌握行政裁量和司法審查這對搭檔的界線!這就像我的跳發球一樣,看似輕鬆,卻精準無比,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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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基準與司法審查
💡 行政基準具間接對外效力,但法院仍得就其裁量瑕疵進行合法性審查。
| 比較維度 | 行政機關 (原處分機關) | VS | 行政法院 (司法審查) |
|---|---|---|---|
| 適用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行政規則 | — | 行政訴訟法第4、201條 |
| 效力展現 | 內部拘束力、行政自我拘束 | — | 不受行政規則拘束,僅受法律拘束 |
| 審查範疇 | 合目的性與合法性 | — | 合法性(有無裁量瑕疵) |
| 違反後果 | 違反基準可能構成不平等對待 | — | 違反基準若涉比例原則可撤銷 |
💬裁量基準僅能拘束行政機關內部,行政法院保有對處分合法性的終局審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