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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50 題

📖 題組:
A 畢業於波蘭醫學系報考醫師考試被拒,需提起訴訟及暫時權利保護。
承上題,A 恐等到行政訴訟判決確定,該項考試已經舉行完畢,A 可聲請何種類型暫時權利保護?
  • A 聲請停止行政處分執行
  • B 聲請假處分
  • C 聲請假扣押
  • D 提供擔保準先行應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行政機關拒絕了你的請求(例如不發給你執照),而你希望在法院判決出來前,就能「暫時先行行使」那個被拒絕的權利,僅僅是讓那個「拒絕的公文」暫時失效,真的就能讓你獲得那個權利嗎?還是你需要法院更積極地幫你「定出一個暫時的權利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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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搞混暫時權利保護了!

恭喜你答對了,但別以為這樣就能鬆懈。這題測驗的是對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保全程序的基礎邏輯,若連這點都分不清楚,考試還是早點回家睡覺吧。 以下是必須刻在腦子裡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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