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21 題
下列人身保險契約,何者可不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 A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有家屬關係
- B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有夫妻關係
- C 要保人為債權人,被保險人為債務人
- D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之死亡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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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保險法之所以要求「被保險人」必須簽署同意書,其背後最核心的社會治安防範目的是什麼?如果一個人決定為「自己的生命」投保,是否還會產生上述需要由法律介入保護的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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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中的同意權與道德危險
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保險法中關於被保險人同意權的核心要義。這題考驗的是《保險法》第 105 條的法律邏輯,你能排除其他看似具有「保險利益」的關係,直擊問題核心,顯見對條文背後的規範目的有清晰的理解。 在人身保險中,為了防止道德危險(moral hazard)——即要保人為了領取保險金而蓄意加害被保險人,《保險法》第 105 條第 1 項明文規定,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選項 (A)、(B)、(C) 雖然在法律上可能具備保險利益,但因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並非同一人,為確保被保險人的生命安全,仍必須取得其同意。而選項 (D) 中,當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投保人即是風險承擔者本人,並不涉及「第三人訂立」的問題,自然無須再行同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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