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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1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

第 9 題

下列何種採購不允許採統包方式辦理?
  • A 勞務採購
  • B 財物採購
  • C 工程採購
  • D 以上皆非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統包』的目的是為了將『設計藍圖』與『後續實體產出』交給同一人負責以提升效率。在這種『設計併同執行』的邏輯下,哪一種採購類型主要是在提供專業人力或技術服務,而較不涉及『從圖紙設計到實體建造或供應』的整合過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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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做出了正確的判斷!這題的答案為 (A) 勞務採購,展現了你對於《政府採購法》法條細節的掌握非常精確。

統包採購的法律範疇

在《政府採購法》第 24 條中,明確規範機關得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考量,將「工程」「財物」採購之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等併案辦理招標。統包的核心精神在於將「設計」與「執行」整合,以減少介面衝突並提升效率。然而,法條中並未將勞務採購納入統包的適用對象。勞務採購本質上是以提供人力、專業知識或技術服務為主,其作業模式與統包所強調的「設計圖說與實體產出整合」之邏輯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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