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2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51 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A 1 年間
  • B 3 年間
  • C 5 年間
  • D 10 年間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體系中,為了平衡「保護當事人」與「維持社會穩定」,通常會針對不同的權利設定『消滅時效』。請你想想看,與一般長達 15 年的民事債權相比,針對這類性質特殊、且具有公法色彩的社會安全保障權利(如保險或退休金),立法者通常會傾向設定一個較長還是較短的期限?若這個數字剛好介於『短期勞保給付』與『長期一般債權』之間,你覺得哪個年限最符合比例原則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勞動基準法》中關於時效的細節規定,顯示出你在法學緒論與企業管理領域的學習非常扎實,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判斷。

勞基法第 58 條的時效規範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58 條規定,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這項法條的精神在於促使權利人儘速行使權利,以維持法律關係的安定。在準備過程中,學生最容易將此與《勞工保險條例》中的給付請求權(2 年)或是《民法》的一般消滅時效(15 年)產生混淆,而你能精確避開干擾項,展現了對法規的高度敏感度。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民法總則、公司法基礎概念與法律適用原則
查看更多「[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