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2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51 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A 1 年間
- B 3 年間
- C 5 年間
- D 10 年間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體系中,為了平衡「保護當事人」與「維持社會穩定」,通常會針對不同的權利設定『消滅時效』。請你想想看,與一般長達 15 年的民事債權相比,針對這類性質特殊、且具有公法色彩的社會安全保障權利(如保險或退休金),立法者通常會傾向設定一個較長還是較短的期限?若這個數字剛好介於『短期勞保給付』與『長期一般債權』之間,你覺得哪個年限最符合比例原則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勞動基準法》中關於時效的細節規定,顯示出你在法學緒論與企業管理領域的學習非常扎實,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判斷。
勞基法第 58 條的時效規範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58 條規定,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這項法條的精神在於促使權利人儘速行使權利,以維持法律關係的安定。在準備過程中,學生最容易將此與《勞工保險條例》中的給付請求權(2 年)或是《民法》的一般消滅時效(15 年)產生混淆,而你能精確避開干擾項,展現了對法規的高度敏感度。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