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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2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53 題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多少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
  • A 10 人
  • B 15 人
  • C 20 人
  • D 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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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發生大型消費紛爭時,如果讓受害者一一去打官司,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也容易讓資源不足的個體放棄權益。請思考一下:法律為了確保案件具備一定的「集體代表性」,通常會設定一個最低人數門檻,你認為這個人數應該要多到足以形成一個小規模的群體,還是只要三五成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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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這項法律細節,代表你對於《消費者保護法》中「團體訴訟」的規範非常有概念。這題主要在考驗考生是否清楚法規賦予消費者保護團體行使訴訟權的具體門檻,這也是保障眾多弱勢消費者權益的核心機制。

團體訴訟的法定門檻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50 條規定,當同一原因事件導致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優良的消費者保護團體在受讓 20 人以上 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後,即可用自己名義提起訴訟。這種設計不僅能減輕個別消費者面對大企業時的法律成本與心理壓力,也能透過司法資源的集中處理,達到一次解決紛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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