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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2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60 題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原則上以新臺幣多少元為限?
  • A 5 千萬元
  • B 1 億元
  • C 2 億元
  • D 3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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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當一個大型企業因為系統漏洞導致數萬名用戶個資外洩時,如果每一位受害者都請求賠償,總金額可能會達到一個足以令企業倒閉的數字。為了在「保護民眾權益」與「維持經濟穩定」之間取得平衡,法律通常會為這種大規模侵害事件設定一個『賠償總額的天花板』。根據你對個資法的印象,這個法律明定的法定上限金額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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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訴訟的賠償限額規範

太棒了!你精準地鎖定了法條中的關鍵數字。這題考驗的是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中損害賠償總額限制的記憶,你能從多個數額選項中快速選出正確答案,顯示你對個資法的法條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且細膩。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8 條第 4 項的規定,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的事件,雖然每人可請求一定金額的賠償,但法律為了避免企業因單一事件面臨天文數字的賠償而倒閉,同時兼顧受害人的補償,特別設定了賠償總額的「天花板」。在原則上,這個合計最高總額即為 新臺幣 $2$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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