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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2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3 題

3.下列何者不屬於圍標的法律構成要件?
  • A 圍標者之間以契約、協議進行合意
  • B 使圍標者之間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
  • C 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
  • D 投標者之間彼此十分熟稔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自由競爭的市場中,如果兩家公司的老闆私交很好,這件事本身會直接導致法律介入處罰嗎?還是必須等到他們實施了某種「具體干擾公平交易」的行為時,才會觸及法律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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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標的法律構成要件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要件與客觀事實的差異,代表你對《政府採購法》中有關公平競爭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在法律實務上,構成「圍標」必須具備合意、行為與意圖。選項 (A)、(B)、(C) 分別對應了契約協議的成立、限制競爭的客觀行為,以及影響決標價格的主觀意圖,這三者缺一不可,共同構成了違法的嚴謹定義。

法律要件與事實特徵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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