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62 題
下列有關憲法第 14 條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係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但不限和平方式表達意見之自由
- B 國家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
- C 立法者應對集會遊行自由之行使一律採行事前許可程序,始為合憲
- D 群眾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自發聚集之偶發性集會、遊行,仍應事先申請許可
- E 憲法第 14 條規定人民集會自由之保障範圍,包括緊急性集會、遊行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試著思考兩個情境:第一,若發生突發重大事件,民眾在幾小時內自發聚集抗議,此時若法律仍硬性要求「必須提前數日申請許可」,這樣的規定是否實質上剝奪了人民針對突發事件表達意見的權利?第二,為了讓民眾敢於上街發聲,國家除了單純的「不干涉」之外,是否還必須主動做些什麼制度規劃,來確保大家的人身安全呢?
集會遊行自由
💡 保障和平集會,緊急與偶發性集會排除事前許可制之適用。
| 比較維度 | 一般集會遊行 | VS | 緊急/偶發集會 |
|---|---|---|---|
| 事前申請 | 法律規定應事前申請 | — | 事實上無法事前申請 |
| 許可制合憲性 | 採許可制尚屬合憲 | — | 採許可制屬過度限制 |
| 重要釋字 | 釋字第 445 號 | — | 釋字第 718 號 |
💬一般集會可要求事前許可,但特殊類型的集會必須排除事前許可制始為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