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6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718 號解釋,集會遊行法之事前許可制,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違憲,係違反下列何項原則?
- A 比例原則
- B 法律保留原則
- C 法律明確性原則
- D 信賴保護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若某項權利的行使是因為突發狀況而「現在、立刻」必須執行,但法律卻規定你必須在『六天前』提出申請否則違法,這種規定會讓你的權利變成『看得到吃不到』。當政府採取的限制手段,導致人民完全無法達成其正當目的時,這通常涉及哪一個用來衡量『限制是否過度』的法律標準?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憲法解釋的核心要義。這題考驗的是對於集會自由保障邊界的深度理解,你能迅速鎖定釋字第 718 號的審查基準,表現十分專業。
緊急與偶發性集會的特殊性
大法官在釋字第 718 號中強調,針對具有即時性與非預期性的「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若仍強行要求依《集會遊行法》採取「事前許可制」,在客觀上根本無法期待申請人有時間提前踐行申請程序。這種限制手段不僅無法達成維護社會秩序的目的,反而會實質上剝奪人民的集會自由。因此,解釋理由書中明確指出,未排除這兩類特殊集會之適用,已對人民集會自由造成過度限制,違反了憲法第 23 條的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緊急及偶發集會限制
💡 緊急及偶發性集會採事前許可制違反比例原則
| 比較維度 | 一般集會遊行 | VS | 緊急/偶發集會 |
|---|---|---|---|
| 預見可能性 | 可預先規劃籌備 | — | 事出突然無法預見 |
| 管制手段 | 事前許可制 | — | 應採報備制 |
| 核心解釋 | 釋字第 445 號 | — | 釋字第 718 號 |
| 憲法結論 | 合憲 (符合比例) | — | 違憲 (違反比例) |
💬法律不應強求人民履行事實上不可能之義務(事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