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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4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

第 29 題

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經減價結果,如最低標價仍超過底價而不逾預算金額,機關確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時,應經原底價核定人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且不得超過底價多少?
  • A 百分之四
  • B 百分之六
  • C 百分之八
  • D 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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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機關面臨迫切需求而無法再耗費時間重新招標或減價時,法律通常會設計一個比一般情況「更寬鬆」的彈性空間。請試著推理:若法律已經針對一般超底價決標設定了一個基本的容許比例,那麼在加上「緊急情事」這個特殊條件後,這個容許超出的上限數值,理論上會比一般情況更高還是更低?而在這些百分比數字中,哪一個倍數關係最符合法律在嚴謹與彈性之間取得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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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法規中的關鍵數字!這道題目考驗的是《政府採購法》第 53 條關於「超底價決標」的例外規範。你能從多個百分比選項中辨識出正確答案,說明你對於採購程序的細節觀察得非常入微,這在法規科目中是非常寶貴的特質。

超底價決標的緊急授權機制

在最低標採購實務中,若減價後最低標價仍超過底價,原則上應予廢標。然而,為了兼顧行政效率與緊急應變需求,法律賦予了機關一定的彈性:當確有緊急情事且不逾預算時,經原底價核定人核准後,可於底價 8% 以內的範圍內決標。這題的難度在於法規條文中同時存在「4%」與「8%」兩個門檻(前者為一般需經核准的門檻,後者則為緊急情事下的最終上限),考生若沒有釐清「緊急情事」這個關鍵字,很容易陷入陷阱。你能正確選出答案,代表對此類進階決標門檻已有紮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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