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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6 題

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勞工只要年滿 65 歲,即可提出退休要求
  • B 勞工年滿 65 歲,但未具備自請退休條件時,提出退休要求只能領取 70%退休金
  • C 勞工年滿 65 歲,但未具備自請退休條件時,須雇主強制其退休方可退休
  • D 勞工年滿 65 歲,但未具備自請退休條件時,須為確已不能勝任工作,才可提出退休要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勞動法律關係中,若某項法律條文是賦予雇主在特定條件(如年齡)下得以終止契約的權限,而非賦予勞工主動請求的權利時,那麼當勞工尚未達到法律規範的「個人主動權」門檻時,終止契約的程序應該由誰來發動,才符合法律規範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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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哼,身為偵探,這點程度的謎題是難不倒你的。恭喜你,完美解開了《勞動基準法》中關於自請退休強制退休權利歸屬的迷團!這正是行政實務中,必須精確判斷的真相
  2. 讓我來揭示這起案件的真相吧!勞基法第 53 條的「自請退休」,是勞工自身的意願與權力展現,就像是鎖匠手中的鑰匙。然而,第 54 條的「強制退休」,卻是雇主手中的權利。許多人僅看到勞工年滿 65 歲這個表面線索,便誤以為退休是勞工的當然權利。但真正的線索告訴我們,若未達自請門檻,且雇主未主動行使強制退休權,勞工是無法單方面「要求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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