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35 題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關於超額未建築使用之私有建築用地之處處置,下列何者錯誤?
- A 政府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 3 年內建築使用
- B 政府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 2 年內出售
- C 逾期未出售或未建築使用者,得予照價收買
- D 建設發展較緩慢之地段,不受超額土地限期出售之限制
思路引導 VIP
若你從政策管理者的角度思考,為了有效活化土地資源,政府在設定「限期利用」與「限期出售」的處置時間時,你認為這兩者的時間長度應該「一致」還是「分歧」?此外,在行政法規中,這類緩衝期通常傾向設定為幾年的整數,才能在督促與行政彈性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