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6 題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有關照價收買之原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者
- B 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
- C 閒置不用之農業用地,經加徵荒地稅滿 5 年仍不使用者
- D 超額未建築用地,經依法限期出售或使用,逾期未依法出售或使用者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資源管理法規時,法律通常會在「保障私有權」與「促進資源流動」之間尋求平衡。請思考:當國家針對私人消極不開發土地的行為進行強制干預時,這個「觀察期」的設定通常會參考一般的經濟循環週期,你認為這個期限會傾向於更長(如五年)還是更精簡(如三年)以達到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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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 你的法律邏輯與對《平均地權條例》細節的掌握非常精準,就像在維護資料庫一致性(Data Consistency)時不容許任何欄位錯誤一樣。
- 觀念驗證:選項 (C) 的錯誤核心在於「法定期限」。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 26 條,私有荒地經加徵荒地稅滿 3 年 而仍不使用者,政府始得照價收買。你準確辨識出「5 年」這個錯誤參數,這是法律精密度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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