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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21 題

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其基金額度至少為新臺幣多少?
  • A 100 億元
  • B 120 億元
  • C 150 億元
  • D 200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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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一下,面對臺灣人口高齡化的龐大壓力,若要支撐起一個全國性的長照基礎建設,政府在立法初期設定這個「保底基金」時,其規模應該會設定在什麼樣的數量級,才能在財政壓力與政策需求之間取得平衡?若是數額過小或過於整數,是否足以應付跨年度的資源佈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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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這題答得很好!你選了 (B) ,代表你對《長期照顧服務法》早期的重要數據有扎實的記憶。這是一道標準的法規記憶題,測驗考生對長照政策財源規模的掌握。

長照基金的修法動態

過去的《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確實規定,長照發展基金額度「至少為新臺幣 $120$ 億元」,這正是本題的解答依據。但身為老師,必須提醒你一個關鍵的修法動態:為了使長照財源更具彈性與永續性(如納入指定稅收),現行條文已經刪除「基金額度至少為 $120$ 億元」的下限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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