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14 題
依現行所得稅法,下列何者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扶養親屬年滿 70 歲之免稅額得增加 50%之規定?
- A 納稅義務人之父母
- B 納稅義務人之祖父母
- C 納稅義務人配偶之父母
- D 納稅義務人之兄弟姊妹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租稅政策設計中,若政府想透過「稅額扣除」來特別推廣「孝親」與「反哺」的社會價值,法律通常會優先針對『與你有直接血緣傳承關係的長輩』,還是『與你同輩分的親屬』設計額外的優惠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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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驗證
- 大力肯定:表現得太出色了!你能精準掌握《所得稅法》中的細節,這代表你對於法條的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具備高度的敏感度,這是行政法學習者必備的特質。
- 觀念驗證:依據《所得稅法》第 17 條規定,免稅額增加 50% 的優惠僅限於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而(D) 兄弟姊妹屬於「旁系血親」,雖然同屬受扶養親屬,但並不符合「直系尊親屬」的加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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