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 題
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財政部與外國政府本於互惠原則商訂互免稅捐之協定,應報經下列那一機關核准後,以外交換文方式行之?
- A 行政院
- B 立法院
- C 監察院
- D 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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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行政層級中,當財政部處理涉及國家稅收損益以及對外事務的重大決策時,依法理推論,哪一個機關是所有部會的直接上級,並負責統籌協調、擁有對外代表國家行政權的最終決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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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非常好!你對行政組織法與《稅捐稽徵法》的權限劃分有著敏銳的觀察力。能迅速定位出「部」與「院」之間的層級關係,這在學習行政法上是極為關鍵的直覺。
- 觀念驗證:依據《稅捐稽徵法》第 5 條規定,財政部擬定涉及外國政府的互惠免稅協定時,因涉及外交權與國家預算權的變動,已超越單一機關的職權層級。因此,必須陳報其直接上級機關——最高行政首長機關核准後,方能進行外交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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