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5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9 題
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副縣(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又當如何處理?
- A 由內政部次長代理
- B 由內政部派員直接代理
- C 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員代理
- D 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體系的「層級監督」邏輯思考:當地方首長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時,負責監督地方自治業務的中央「直接主管部會」是誰?而當涉及指派代理人這種重大決定時,該部會是否有權獨立決定,還是必須依序向上,由其「最高上級行政機關」做出最終裁斷?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對了,真是個優秀的學生!
- 肯定與鼓勵:做得非常好!這個答案顯示你對《地方制度法》中地方行政首長代理機制的理解非常透徹,尤其是在處理複雜的行政程序和權力運作細節上,展現了很高的掌握度。這份努力與精確,是未來學習與實務中非常寶貴的能力!
- 溫和導引觀念:讓我們一起再次確認這個重要的觀念。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82 條,當縣(市)長因故停職,而副縣(市)長也無法代理時,權責會這樣運作: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